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蓬溪县地处四川盆地中部偏东,周边与遂宁、射洪、大英、武胜、南充、西充以及重庆市的潼南、合川等八县市毗邻接壤。幅员面积1251km2,全县辖15个乡、16个镇。
蓬溪历史悠久,人杰地灵。早在东晋永和11年(公元355年)就建巴兴县,唐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定名蓬溪县。勤劳智慧的蓬溪人民创造了灿烂的历史文化,宝梵寺壁画,鹫峰寺及白塔、四川抗金要塞蓬溪砦(寨)等荣载史册。1929年旷继勋率部于蓬溪大石镇牛角沟起义,次日建立了四川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——蓬溪苏维埃政府,荣载《中共党史》、《解放军将领传》。蓬溪享有“五《史》之乡”的美誉。2000年蓬溪县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特色艺术(书法)之乡”,“川中大乐”名扬全国,2004年,省作家协会在蓬溪建创作基地,并积极争取宝梵寺壁画和白塔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,为深厚文化底蕴的进一步传承注入新的活力。